纳税申报操作指南 首页 > 税费政策 > 车船税 > 正文 返回 打印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2024-03-18 22:56:08  


(一)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1)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2)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3)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4)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二)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1)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2)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3)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4)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5)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一般情况下,在支付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时,保险机构会代收当年的车船税。保险机构未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船(如无需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挂车、单位内部车辆和船舶等),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是广西车船税自行申报的申报期,如果您还没有申报缴纳,提醒您要在3月31日之前缴清当年应纳的车船税。逾期会有滞纳金。

 

一 、车船税什么时候交?

《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车船税,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

(二)购置的新车船,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怎样进行自行申报

保险机构未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如挂车、单位内部车辆、船舶等),可以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车船税自助申报设备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在车船的登记地缴纳车船税;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在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缴纳车船税。

 

三、车船税申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所以,享受车船税税收优惠,不用来税务局备案,只要在申报时填写本年减免税额,选择减免性质就可以了(新能源、节约能源车辆正确填写车辆型号,系统会判别计算减免并自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

 

四、 税收优惠福利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七)新能源船舶免征车船税

(八)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九)车船登记地在广西的公共交通车船(含校车),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sfzc/ccs/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