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发票业务功能菜单选择【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 1.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2.通过选择购/销方状态、确认单状态、对方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等范围查询进行中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3.选择需要确认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点击【查看】,即可看到红冲发票的详细信息,点击【撤销】可以撤销错误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注意事项:撤销具体规则参考如下: (1)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数电票红字信息确认单只有需要对方确认,但购票方一直未确认,超72小时后才会自动撤销,对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72小时也不会自动撤销。) (2)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3)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 (4)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5)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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