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第二条 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的数电票电子文件与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数电票的合法效力不依靠PDF、OFD格式的纸质打印件证明,也不依靠发票专用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