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点击【税务数字账户】跳转至电票平台,在电票平台中依次点击【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操作流程如下: 一、在页面右侧,点击“变更属期”,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 二、在“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 三、点击“变更税款所属期”后,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确定”。 四、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返回抵扣勾选业务界面,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
注意事项: 一、操作时间所在自然月对应的属期为当期,系统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到当期申报结果均为“未申报”或“作废申报”。 二、纳税人完成当期申报后或当期未申报,系统属期已从当期切换至下一期。 三、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从下一期回退至当期。 四、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逐期回退。 五、需注意是否在下一属期有勾选发票操作,如有勾选需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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