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发起冲红流程后,另一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重新发起流程。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冲红流程后,无需受票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