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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时间:2023-09-13 17:42:27  来源:  作者:    打印        错误报告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本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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