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开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1-06-15 19:49:01 来源: 作者:
打印 错误报告
经请示区局货劳处,现明确以下事项:
一、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活动且属于《代开发票负面清单》的,税务机关不得代开发票:
1.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经营活动。
2.依法须经行政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二、申请代开《代开发票负面清单》经营项目,可作为代开发票高风险疑点,根据事前约谈管理的规定,可要求提供与申请代开发票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如税务总局及区局有新的通知要求,按新的规定执行。
扫一扫,转发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