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1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到:
不就地缴纳分支机构纳税人(包括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应在补录企业所得税税种的同时完成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的录入操作,就地缴纳标识选择“否”后系统可不产生企业所得税应申报信息。
2021-04-07单位纳税人无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疑点企业(关于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提到:
请核实这部分企业是否都已做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如未做的,请及时做。若是分支机构的,同时要做汇总纳税企业信息备案,并正确选择是否就地缴纳税款(如是跨县区、跨乡镇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由于不对分支机构分配税款,则都填不就地缴纳;如为视同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则填就地纳税。),例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非独立核算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其总公司汇总缴纳。
2020-04-26XX税务局关于规范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通知,提到: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视同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不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两项优惠(以下称两项优惠)。要求如下:
一、所有视同独立纳税分支机构不得享受所得税两项优惠,各主管税务分局对所辖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检查其2020年1季度享受两项优惠情况,如发现其享受了两项优惠,小微企业标识选“是”。进入金三更正税务登记模块,录入总机构信息、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支机构,核算方式选择独立核算,保存成功后,该分支机构小微企业标识自动判断为“否”,再进入金三更正申报模块更正申报,产生补税并办理入库。
2020-02-11关于做好近期企业所得税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到:
对所管辖分支机构企业进行清理,对确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且有证据证明汇总总机构申报交纳所得税的,及时录入汇总纳税信息,对挂靠的分支机构及时做视同独立纳税分支机构信息录入,且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